在工作职责和任务没有改变甚至工作量增加的情况下,公司单方面减少合同约定的薪资怎么办?

入职前及签订劳动合同时与人力资源部约定了工作范围和薪资,但转正后公司以档案室没有建立起来为由仍然按试用期薪资发放,后来我把档案室建立起来了,而且又承担了计划生育等其他工作,而公司又以我写的文章他们不满意为由,没有把我的薪资提上去,我找人资部经理,他要我找分管办公室的党委书记(老板的亲弟弟),党委书记答应“下月补',但又过了2个月,薪资仍没履约,怎么办?如果暂时不辞职,怎样使公司履行合约并追回拖欠的薪资?

拿着你的合同,和你现在所领工资的证明比如工资条,建议你在去和他谈,为什么两个月了还不给你涨工资的问题,这里你最好用手机或是别的什么录一下音。准备好材料后直接去劳动保障局检举,但是录音材料先保留。此时任何人别讲,6个工作日之内会有人来查证你的举报材料。这是前期劳动监察受理的时间大约3-4个月,这期间如果你们老板和监察没有黑到往来,一般他们会保证举报人的安全,不会说是谁举报的。之后你会收到监察部门发的你的处理意见书,一般是邮寄给你。你如果对处理意见不满意,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然后看情况提供你的录音材料。但不知道你的地方是怎样的,我是 这样对待我们老板的,赔偿完我就辞职了,将结果很丰厚,过程很艰辛。祝你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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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9-05
一句话,没法。认为不合理可以离职,自创一片天地,如果不辞还是要开开心心上班。黑着脸对人家,可能以后加的机会也没。
第2个回答  2011-09-05
想不撕破脸解决这类问题几乎没有可能性,既然不想辞职,就忍下去吧!这社会很多人都在这样忍
第3个回答  2011-09-06
继续找,没有好办法,或者辞职。追问

辞职也要把赔偿要回来再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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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2011-09-05
那估计也没什么办法了,认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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