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里有"甲方可以调整乙方的岗位和相应工资",是不是公司就可以随便调动你的工作岗位和工资?

如题所述

劳动合同里有"甲方可以调整乙方的岗位和相应工资",公司不可以随便调动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和工资。

调岗当属变更合同内容,要与劳动者商议并征得劳动者的同意。公司不得单独变更职工岗位,需要与职工意见达成一致,否则只能解除劳动合同,给予劳动补偿金。劳动合同约定"甲方可以调整乙方的岗位和相应工资“违法无效。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扩展资料: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劳动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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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8-03-06
劳动合同约定"甲方可以调整乙方的岗位和相应工资“违法无效。

工作内容和劳动报酬,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法律之所以如此规定,在于保护劳动者享受相对稳定和可预期的劳动报酬,并能在相对稳定的岗位上从事自己愿意从事的工作。如果允许劳动合同约定用人单位可以随意调整工作岗位,将意味着劳动合同中有关“工作内容”的规定失去意义,这明显与劳动合同法的立法精神是不符。约定用人单位可以调整工作岗位和薪资待遇,实际上违反了变更劳动合同应当由双方协商一致并采用书面形式的规定,同时排除和剥夺了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协商变更劳动合同时的权利权。因此,该条款违法无效。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和各地司法实践,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
一、有证据证明,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的;
二、用人单位调整劳动者岗位,确属生产经营工作需要,不具有侮辱性和惩罚性,劳动条件不降低的,不违反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法》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关于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座谈会纪要》
2012年6月21日
22.用人单位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同时符合以下情形的,视为用人单位合法行使用工自主权,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擅自调整其工作岗位为由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请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不予支持:
(一)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是用人单位生产经营的需要;
(二)调整工作岗位后劳动者的工资水平与原岗位基本相当;
(三)不具有侮辱性和惩罚性;
(四)无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
用人单位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且不具有上款规定的情形,劳动者超过一年未明确提出异议,后又以《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请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不予支持。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
浙法民一(2009)3号
第四十二条用人单位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一般应经劳动者同意。如没有变更劳动合同主要内容,或虽有变更但确属用人单位生产经营所必需,且对劳动者的报酬及其他劳动条件未作不利变更的,劳动者有服从安排的义务。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6-09-14
您好!劳动合同里有"甲方可以调整乙方的岗位和相应工资"的说法,意思是甲方可以根据生产任务的需要调整员工的岗位,因为不同岗位的工资标准是不一样的,所以,在调整岗位的同时,有可能调整工资。比方说,您原来是当操作工的,月薪2000元,因为您工作表现好,并且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单位安排您做车间主任了,月薪也从2000元调整为4000元。没有哪个单位的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吃饱了没事做,随便调整员工的工作岗位和月薪的。谢谢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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