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的辞职申请有效期有多久?

我在一家鞋厂上班,辞职书交了两个月还没批,等我提出要走时给我说申请过期了,我还能走吗?

劳动者提交辞职申请后,无论用人单位是否同意其辞职,30日以后劳动合同都得以解除。

如果30日后劳动者未离职,而是继续留在用人单位工作,用人单位也未要求劳动者离职,则双方形成新的事实劳动关系,如需辞职应重新写辞职信,且30日后才可离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扩展资料:

辞职报告也称为辞职申请书,是个人离开原来的工作岗位时向单位领导或上级组织提请批准的一种申请书,是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实用文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24条明确规定:“当事人双方可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这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正常而便捷的方式就是递交辞职报告和批准辞职请求。由此可见,在现代社会人才流动的过程中,辞职报告的写作和求职信一样具有同样重要的意义。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辞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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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10-17
公司可以在合同期内解聘你,这个法律程序上是允许的,但是必须给你经济补偿,你在这个公司工作了几年就要给你几个月的工资补偿,不够一年的算一年,一年零一天的都要算两年。并且保险要替你交到你离开的那个月份。

另外如果是女性同胞,在孕期和哺乳期内,公司是不可以对此员工进行解聘的,如果进行解聘的话,需要将孕期以及哺乳期所属时间内的所有工资待遇照常发放,再加上按照一年算一个月的方式进行的经济补偿,并且要征得员工本人同意。

但如果是你自己递交了正式的辞职信之后走人的,公司可以不进行任何补偿。自己提出离职的,在合同期内,必须提前一个月的时间向公司提交申请。
希望能帮到你。
第2个回答  2013-10-17
提出辞职一个月后,无论是否批准,都视为合法程序辞职。可以办理离职。如果一个月后继续工作,双方都没有异议,可以认为是双方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继续维持劳动关系。所以你应该重新提出辞职。
第3个回答  2013-10-17
员工书面提出辞职30日后,公司一直 未作明确答复,但辞职信已经生效了,这时他完全可以离开公司,后来他继续上班,双方实际上是又继续履行了劳动合同,应视为公司未批准其辞职,而员工本人也收回了辞职申请,且公司也同意了,即双方在这个问题上已经事实上达成了合意,辞职信自然也就“作废”了。 如需辞职应重新写辞职信,且30日后才可离开。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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