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正程序办了半个多月后,公司通知要降转正工资,合理吗?

我于4.1和公司签订合同,合同上约定具体的试用工资和转正后的工资,试用期两个月,6月5日公司给了一份转申请,填写后交上去只到这两天公司告诉我,由于公司工作不饱和,所以要降低预先约定好的转正后的工资,降800元,但是这是由于公司更换负责人,约定的薪资,合同是原先的负责人签的,新负责人上任后觉得此岗位没必要这个开销,所以降低成本,请问我现在辞职的话,并提出劳动仲裁能获得赔偿吗?我现在应该如何做!公司领导告诉我说我现在就签订的劳动合同上说的话,占不到便宜的!因为虽然合同上是6月1日转正,但是中间还有一个装正办理的时间,在这半个月内,他们一直在帮我办理转正!我现在该怎么做!
已经签了合同,合同是试用期和转正连在一起的合同,合同上写明了试用和转正的待遇,我也曾经问过这个合同签了转正还签吗,公司领导说转正后这个合同一样有效

而且也不是辞不辞职的问题,因为在5月份有公司打电话让我过去,我当时想合同上些的转正的时间过了都半个多月了也没给我消息,应该是没问题了,所以就拒绝那边了,但是现又说没批下来,但是那这个月的还要按照试用期的算,那不是很没道理吗,既然不通过,当时试用期到了为什么不说,现在我又上了20天的班才说不通过,而且这个月还要按照试用期的工资结算,那不是相当于他们单方面的没通知我就延长了试用期,还耽误了我去其他公司的机会!

你可以申请仲裁协助的,但是这样你也一定会失去这份工作,即使不失去,也不能愉快的工作下去了!所以你要考虑清楚!如果降了薪资还能接受,或你目前没有比这更好的工作可选,建议你先忍一段时间,用实力让自己的价值得到更好的体现。如果还不理想,那么你再找单位也不迟。待离职时再进行仲裁更为妥当。

合同签了就会生效,即使是以前的负责人也一样有法律效率存在的。如果说换个负责人合同就全失效了的话,那岂不是要乱套了?

如果说你立即想走,也希望你最好等转正手续签办好再决定这些事,这样更有理有据些。

个人浅见,祝你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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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6-17
请问我现在辞职的话,并提出劳动仲裁能获得赔偿吗?
不能,因为你没和单位签正式合同,也就是说你现在还不是单位的员工。其二约定一定要书面,口头无效。

我现在应该如何做?
可以和他们签新合同(就是降薪以后的合同),也可以走人,这个是你的自由。

建议:如果是个好工作,劝你不要挑三拣四,一是锻炼业务能力积累经验,二是拓展人脉和空间。如果你不喜欢这份工作,就辞了吧。
第2个回答  2010-06-30
辞职可以申请赔偿,因为已经签订了合同,这和那个负责人签是无关的,因为和你签的主体是公司而不是个人。如果对方没有要你签降工资的补充协议我劝你就继续做下去,做到哪天不想做了,你可以去劳动仲裁说他们没发足工资,这个办法比较无赖点
第3个回答  2010-06-24
一般签了合同要要是想辞职就得提前一个月写书面申请,在这一个月内你必须做好本职工作,当然用人单位要是提前有合适的人选!就可以提前让你走人,按你说的你的年龄也不大吧!我个人建议,积累经验,搞好人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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