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时说的工资是不到3000,签劳动合同时让我先签字,问人力资源部工资具体多少,他让我先签字,工资最后他来写,我也没有想那么多,就签字了,但是到发工资时只有2300元,我去找公司,公司说怪我没问清,就这工资,不能干就辞职,我说你们招聘时因为你们的原因没有说清楚,责任在于你们,让公司给我赔偿,这个说法对吗?公司应该赔偿我吗?我应该怎么做才能保护我的权益! 我们四个员工都面临这个问题,四个人来应聘时工资说的都不一样?
最普遍的介绍:合同问题
特点是什么:工资不满意
举例说明应用场景:劳动合同法
其它含义:如果工资额,少于当地平均工资,或最低工资,可依认为合同违法。
举例说明应用场景:劳动仲裁投诉
追问没看懂
追答就是劳动合同无效
追问那这个我让公司作出赔偿可以吗?或者还有什么其他办法吗?
追答要求三千工资即可
追问问题是公司说这个不可能,只能给你2300元,要么干或者辞职,所以我说让我辞职就给我赔偿,公司又不给,在这说不清了
追答劳动仲裁投诉后,他们给你要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