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公司裁员,违约金及失业险

我08年大学毕业到北京参加工作,11年合同到期和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按原单位的说法,工作继续留在北京,失业险转到下一个单位,因此当时没有领取失业险(离职后去外地的朋友解除劳动合同后均得五千元左右的失业保险)。同年当月到现单位入职,基本工资3800元,合同期三年,现由于公司业绩问题,我接到该单位的裁员通知。请问按照国家法律我被裁后能能领取多少违约赔偿? 及多少失业险?

有失业金,让单位给你出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到社保部门办理用人单位裁员,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裁员,并且用人单位有为劳动者缴纳失业保险满一年的,劳动者是可以领取失业金的,劳动者去社保部门办理手续即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2、依法办理了失业保险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3、依法参加了失业保险,所在用人单位和本人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失业人员可以选择是否申领失业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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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12-02
1、你现在在哪个省,如果不是在北京的话,你的养老保险关系及失业保险关系还有医疗保险关系是否已经转到现在地的社保。如果是在北京的话,你新单位是否衔接了你的五险??
2、你新单位是否继续为你缴纳各项社会保险?
3、如果按08年到现在,你共缴纳了四年左右的失业保险的话(社保是按月计算的,这里估算你缴了48个月的,计四年)。你大约可以领取12个月左右的失业保险待遇。
4、公司违约的话,需要额外支付你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追问

1、现在不准备在北京了。新单位还没找好,如果新单位在外地,那么这几个保险能转的新单位么?
2、新单位基本都会缴纳各项保险的。
3、十二个月的失业保险大概有多少。为什么有人领走了失业险,这个身份就变成工人,会影响到将来的退休的社保,是什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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