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转正后工资比试用期还低

公司试用期不为员工缴纳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是从转正后开始缴纳的 但是转正工资扣除相应金额后比试用期工资还低了,正常吗

“试用期”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不超过6个月的学习期。因此,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目的,应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可以从后另行约定的劳动合同中分离出来。

劳动管理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也就是说,无论是在劳动合同试用期,以及是否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固定期限或以完成一定工作期间,企业应不迟于员工的劳动合同的公司正与员工,而不是签后审劳动合同期满时开始。
到协议期是从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就业协议开始,一直持续到签订劳动合同的签订,直到就业协议,或两者终止后。在协议期内,双方已经确定了工作意向,但未建立正式的劳动关系,单位可以不支付社会保险的毕业生。它是用来作为传输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的主要依据就业协议的毕业生,所以学校先后效力于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的作用,见证并保证一定的影响。

因此随着试用期的约定有本质的区别。许多用人单位不签不与毕业生和大学毕业生就业协议签订劳动合同,但仅限于毕业试是违反劳动法的行为,对毕业生是极为不利的。
二,试用期和实习试用期。

名为“见习期,实习期”,这是不是一个法律概念,他们强调的是,学生谁尚未毕业的用人单位的社会实践。虽然从大自然,试用期来看,实习也是一个试用期,但它不是企业和员工的试用期“劳动法意义上的。而且试用期主要适用于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用人单位;而试用期具体适用的国家机关,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单位,实习是没有限制的。

根据中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在实习期间,用人单位见习的学生,用人单位是不是两者之间的劳动关系,以解决这个问题仍然不能按照“劳动法调用“因此,它显然在法律上“试用期”定义是不同的。
实习和学徒也显著不同,它一般是指在人事制度框架,行政和事业单位专门的试用期来进行系统的商学院毕业生适应和评估。毕业生见习期限一般为六个月,不超过一年。为期一年的试用期,主要是应届毕业生,以适应原有的配送体系,为客户提供了基础工资和其他固定齿轮组,见习工资在试用期内的执行情况不得调动由考试合格携手并肩到期正评级。虽然现行法律和有关试用期的权利的规定,义务没有明确规定。实习是指学生到用人单位的社会实践时间。

实习是教育,大学生和学校其他传记归档文件的教学过程中,学生和学校的实习合作关系的一部分,该单位不接受实习生的单位确立劳动关系,实习的大学。但随着大型加速毕业生就业市场化配置过程和高校招生计划,在高校毕业生的实习形式已逐渐选择实习从原来集中组织高校毕业生个人来改变模式。这种方法具有实用功能,工作在一定程度上,事实上,构成民事法律并接受实践大学实习生的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
另外,根据“关于问题的实施意见”,“工人和雇主后,形成或建立劳动关系,试用,熟练,在试用期间,在法定正常工作范围内小时的劳动,他们在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不低于最低工资更低的工资。“因此,有毕业生在此期间试用期,但也应该有工资收入,但目前还没有最后期限,实习和法规方面的工资。

瞬间弄得有些用人单位利用试用期,试用期和实习,经过6个月的试用期限制继续,即使在试用期的名义,继续毕业生的审判,或替代试用期间和其他实习生的名字,从而达到使用廉价劳动力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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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7-05
当你的试用期工资跟转正后工资差不多的情况下是这样的,
一般来说,试用期的工资是转正后的80%,而你交的保险个住房公积金是这么算的:
保险:工资*40%*8.2%+工资*60%*2%+3 (工资低与2317按2317算)=工资*4.48%+3
住房公积金:工资*12%追问

那这样是合法的吗。

追答

是的,没有违法这一说,工资多少是你自己谈的,公司只要把五险一金给你缴了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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