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公司的人力资源部智联招聘在11年3月份签订劳动合同2年,但是今年我家公司和前程无忧合作,公司今年5月又让我和前程无忧从新签订劳动合同,所以我就签了两份劳动合同,请问这样合法吗?为什么?
我没有签订前一份解除劳动合同,但是有人和我透露,公司代我(在我不知情的情况系,并非本人亲自)签署了解除劳动合同。请问这个合法吗?
追答不合法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签订的合同是劳务派遣合同,第一次是我去智联招聘的公司签订的,第二份是前程无忧公司和我签订的,但是我工作的公司是没有变化的。而且第一份合同也没有解除过。请问这到底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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