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时候,公司跟我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工资6000元,现在过了三个月签转正合同?

入职时候,公司跟我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工资6000元,现在过了三个月签转正合同,正式合同上面试用期工资给我写了个2500,转正还是写个2500,这明显不合理呀,之后要是引起了纠纷,之前签订的6000的那个试用期合同上面的数,还具备法律效力吗?

如果你在入职的时候 ,公司给你签订的劳务合同,上面写的工资6000 ,但是现在却没有给你发到这个额度 ,你可以去劳动局举报,让他们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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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8-04
像遇到这种情况,你最好在签合同看到有问题的时候就要跟人事问清楚,到底是怎么回事?按以往的经验,一般转正后的工资和你之前谈的工资不会少给你,但是工资的结构会做一些调整,公司这么做的原因主要还是出于公司的利益,这样公司会少交点税,或者算加班费时少算一点等等。
第2个回答  2021-08-04
试用期工资低于正式期是合理的你起闹纠纷是你的不对
第3个回答  2021-08-05
这个可以按照你实际的收入主张权利
你可以问一下单位,为啥这样写,实际支付是多少
提前把手机录音打开
为以后有纠纷做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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