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已到试用期结束的时间,但是公司说要延长一个月的试用期,那我现在是否已经转正呢?现在想辞职的话是否要提前一个月还要支付合同中规定的未满三年就要赔偿的培训费呢呢?
延长试用期是我的上司给我说的,没有补签什么协议,但是我的工资是试用期的工资。我的合同是3年,要是需要赔偿的话公司是不是要提供有效的发票给我我才赔偿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