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那9月份是否就是自动转正了呢?

9月10日已到试用期结束的时间,但是公司说要延长一个月的试用期,那我现在是否已经转正呢?现在想辞职的话是否要提前一个月还要支付合同中规定的未满三年就要赔偿的培训费呢呢?

1、离职应该提前30天书面提出;

2、如果对你进行专业技能培训了,你应该承担相应的培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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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10-15
要赔偿的你以是合同工了。
第2个回答  2011-10-15
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履行,如果要延长一个月,需要补签协议。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纵横法律网 柴海艳律师追问

延长试用期是我的上司给我说的,没有补签什么协议,但是我的工资是试用期的工资。我的合同是3年,要是需要赔偿的话公司是不是要提供有效的发票给我我才赔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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