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是每个月10号发工资,但经常延误发放。就发一封邮件通知职工,这样有没有违反劳动法?

各位好!
因部门毛利调整时间与绩效结算时间出现时间差,导致薪资核算延误,工资延迟到明日发放,给各位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按照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规定,工资不得晚于次月的15号前发放,楼主的公司把工资日定在10号,算正常,至于晚一天发放工资,如果严格按照劳动法来评论,你可以向劳动局投诉,要求公司按时支付工资。
但很多隐性的问题就会显现出来了,公司对你的评估呀,信任呀什么的,以及你在这家公司的发展前途呀,哪个重哪个轻,可以很清楚的分辩出来。
个人认为,只是一天而已,而且也不是恶意拖欠,犯不着这样子跟公司较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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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7-12
劳动法规定是公司每个月至少发放一次工资,延迟发放的,员工可以向劳动局投诉,由劳动局勒令企业按时足额发放工资,勒令后仍然不发放的,可以由劳动局出面要求企业向劳动者2倍支付当月工资。

如果只是差一天,该忍的就忍吧。
第2个回答  2011-07-12
一个月内即可
第3个回答  2011-07-12
延误的时间不长的话就算了吧,难道还要双方撕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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