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8-15
1、法定应该入职就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才签订劳动合同是违法行为。
2、劳动合同期限只影响试用期的时间,对于劳动者来说没有太大的影响。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3、员工提出离职,试用期提前三天,转正后提前三十天提出即可,不需要支付违约金。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