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入职公司时约定试用期3个月,工资为3500,转正后4000。合同中说明了试用期工资,转正工资是口头说的。

后来3个月满,公司口头通知我延长试用期2至3个月,但工资变为3800+200元绩效奖金,我就暂时同意了。现在满6个月了,我提出转正,公司也同意转正,但工资变为基本工资2000,绩效奖金2500,这个绩效奖金是浮动的,有可能拿不全。请问这属于变相降低工资吗?我该怎么办?
最主要的是我的固定工资从3800变成2000,差距太大了。我无法接受,感觉被骗了。

单位基本上都是这样的,反正单位说的4000,能给你做到4000以上就行了,我们给人付出的和老板股给我们工资是成正比的,不用太纠结,要是你有更好的路可以走,你就跳槽吧,但是你要知道,任何事业都是从坚持开始的,我们年轻人不要太看重工资是怎么算的,要看重这份工作能给我们的未来带来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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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3-06
1、一切口头都是废话,无证据无视它
2、你就拿3800+200算了吧,不用更改劳动合同了
3、或者找公司符合劳动合同法第38条的证据,辞职闪人要求补偿金
4、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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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3-03-06
一般工资不包含奖金,你可以去劳动局去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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