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入职,试用期三个月,说好的工资3500,转正后4000。签了试用期合同。7月15日,本来

4月15日入职,试用期三个月,说好的工资3500,转正后4000。签了试用期合同。7月15日,本来4月15日入职,试用期三个月,说好的工资3500,转正后4000。签了试用期合同。7月15日,本来是转正的,没有签正式合同。8月10号是发工资日,没放工资,8月20日提出离职。说上个月的工资算我试用期的工资额。没有转正的4000,这样合理嘛?

签没签转正期合同?如果签了可以拿合同要求仲裁,补发给你,如果没有的话,你只有试用期合同,你纠结的是口头协议,没有签转正合同就只能给你按和你签的试用合同来做结算,不是财物卡你,是公司人力资源部门的劳动法制度,如果你觉的违反劳动法,可以去法院,但为500不值,诉讼公司有专职法律顾问,公司法人很不不会和你见面,即便各自付诉讼费你也不赚,希望我的经验能够帮到你追问

那我问一下,他也不买社保。试用期过了一个多月也不签合同,这些可以仲裁吗?

现在是每个人都是发了工资是转正的,我的没法,连基本的3500也没法。

追答

你没发现在你提离职时,你的待遇就开始和他们不一样了

没签转正合同你理亏,单位签了单位理亏,单位不知道你想离职时会按口头约定给你不会为500影响单位形象,但知道你的想法后,你觉得经历过无数人事变动的单位人事部门会吃亏么

追问

那有什么可以去仲裁的呢?比如没签正式合同,没交社保之类的。

追答

你现在处于打草惊蛇,想离职就结清离开,别想着签合同后找回500再提离职不吃亏,单位被你惊吓住了,会加长你的考察期

追问

没有啊,我已经提了离职了。下周一去找他们谈谈,怎么结算工资的。就是怕谈不和。我不可能还会留在那的。

坑员工的,说好的加班补休双倍,现在折算成工资说给我一天就是一天,之前离职的一个同事都是可以补休双倍的,现在还是带薪休假。所以很气愤。

追答

别光看人好,他能得好一定有些和你不同的地方,找到诀窍学习下

只有不会算计的员工,没有不坑员工的公司

追问

那不能这样给他坑啊。支个招呗

追答

为500块还不够你麻烦的,有这时间你新工作就赚回来了,而且还不多生闷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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