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工作十年多了,公司不签无固定期限合同,而是每年签订了一份一年的合同,合法吗?

在公司工作十年多了,公司不签无固定期限合同,而是每年签订了一份一年的合同,超过十年这样一年一年的合同合法吗?在法律上这种一年一签的合同对公司与我有什么样的法律效力?如果公司因公司经营问题需要减少人员裁员,而解雇我我有多少赔偿?赔偿的标准又是怎么样?
附:公司在中途变更了公司名称,由工厂变更为有限公司这样对工作年限有没有影响(有资料能证明我本人一直在公司工作)

第1个回答  2019-10-29
如果是公司的原因迫使解除劳动合同的,你工作的年限是连续计算的,满一年一个月的工资,不满半年按半个月计算,满半年不满一年按一个月计算,累计不超过12个月的经济补偿金。超过10年公司给你合同一年一签,有些不妥,你可以审请劳动仲裁主张撤销合同无效,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同时要求单位没有按照法律规定的期限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第2个回答  2019-12-24
劳动者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公司没有按规定签订的,可以反映到就业局解决,申请双倍工资赔偿。
第3个回答  2019-10-28
不合法,在同一家公司工作满十年必须签到无固定期合同
第4个回答  2019-10-28
不合法,正规公司工作满两年就需要和员工在第三年签订无固定合同了。
第5个回答  2019-10-29
他这种行为显然是不可发的。因为签了第三次固定期限合同的时候,就应该和你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因此哪怕公司他不和你签无固定期限的合同。实际上你享受的也是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的所有权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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