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父母以及妻子孩子是一个家庭户,户主是父亲,宅基地也在父亲名字,我一直使用并于2000年翻建了房屋,我名下也没有宅基地。2010年,还宅基地置换楼房,产权还是父亲名字。父母相继去世。分家40年的大哥将此楼房出售给第三人,房款私吞。为此我起诉至法院,法院支持了大哥的做法,认为是遗产,继承人可以平均分配。申请再审后还是驳回了我的请求,我该怎么办??没天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