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你是实习期也好,试用期也好,用人单位理应支付给你合理的工资。
遇到你这种情况,如果你跟园长沟通无果,直接去你们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述。并根据《劳动法》36、47条,以用人单位拖欠工资为由,要求按工资的三倍进行赔偿。
如果申诉了,用人单位还是不予执行,直接一直诉讼告上法庭,跟流氓不要废话。对待那些不懂得遵纪守法的流氓,就要给他们好好做做普法教育。
追问事业单位,教育局说上头没签字,财政拨不出钱,编办入不了编,人社交不了保险。
追答还事业单位呢,就算私人企业也没有这种搔操作。
你图啥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