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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生活服务业加计抵减
进项税额
加计抵减
政策
答:
此外,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
生活
性
服务业
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
加计
10%,
抵减
应纳税额。公告同时明确,自2019年4月1日起,试行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制度。符合相关条件的纳税人,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增量留抵税额为与2019年3月底相比新增加的期末留...
生活服务业
税收优惠政策
2020
答:
自2018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 对购置挂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购置日期按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海关关税专用缴款书》或者其他有效凭证的开具日期确定。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
生活
性
服务业
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
加计
10%,
抵减
应纳税额。{生产、 生活性服务业纳税...
现代
生活服务
所得税适用的
加计抵减
说明
答:
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14号,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符合条件的生产、
生活
性
服务业
纳税人,可以适用10%
加计抵减
政策,纳税人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提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 ...
2020年
一般纳税人减免税政策
答:
关于一般纳税人的减免政策包括:1、降低增值税税率:一般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减为13%;原适用10%税率的,税率减为9%。2、从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允许生产、
生活
性
服务业
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
加计
10%,
抵减
应纳税额。
2020年
一般纳税人...
生活
性
服务业
纳税人
加计抵减
15%政策是如何规定的?
答:
法律分析:允许生活性
服务业
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应纳税额。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
生活服务
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生活服务包括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娱乐服务、餐饮住宿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其他生活服务。10%
加计抵减
与15%加计抵减政策...
生产、
生活
性
服务业
纳税人增值税
加计抵减
政策请收好
答:
2.2019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允许
生活
性
服务业
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
加计
15%,
抵减
应纳税额。(自2019年4月1日至2019年9月30日,生活性服务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行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享受条件】1.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
加计抵减
10%政策适用范围
答:
加计抵减
是此次增值税改革出台的新政策,即允许生产、
生活服务业
纳税人加计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的10%抵扣应纳税额。具体来说,它包括四种服务,即通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和生活服务,销售额占总销售额50%以上的纳税人。生活服务,是指为满足城乡居民日常生活需求提供的各类服务活动。包括文化...
现代
服务业加计抵减
政策是什么
答:
一、2019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活性
服务业
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应纳税额(以下称
加计抵减
15%政策)。二、本公告所称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
生活服务
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生活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
生活服务业加计
扣除怎么申报
答:
符合条件的
生活服务业
纳税人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前往办税服务厅提交《适用15%
加计抵减
政策的声明》,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网上办理具体操作如下: 1、用户登录 (1)打开电子税务局页面,点击右上角【登录】,跳转登录页面 (2)在登录页面选择登录方式,输入账号密码,拖动滑块通过验证后,点击【登录】,弹出身份...
生活服务
类企业
加计
扣除
答:
按照39号公告和87号公告的规定,2019年4月1日~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
服务业
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
加计
10%,
抵减
应纳税额;2019年10月1日~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应纳税额.
生活服务
类企业的具体范围 生活服务的具体范围是指为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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