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试用期约定三个月过了不给转正,被公司辞退,做了5个月?

合同试用期约定三个月过了不给转正,被公司辞退,做了5个月,告劳动局,后又继续让我上班,签订了合同,我做为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是因为公司违反法律规定延长试用期,是否合理,公司是否给予赔偿

不合理。
因为过了试用期,就不存在给予不给予转正的问题,超过试用期就已经自动转正了,不需要单位单方面通知和同意。
既然不存在转正不转正的问题,你以这个理由通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是你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辞职行为,公司无须赔偿你。追问

如果工资没按照转正后的工资发放呢

追答

那你理由就要以拖欠劳动报酬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但是以这个理由主动解除劳动合同后要求赔偿的要求是十分高的。

追问

嗯嗯。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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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3-26
劳动合同约定的试用期的是根据所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决定的。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若发现劳动合同内容存在虚假、欺骗及违法,是有权利拒签或者解除的。同样的,若单位真的存在任意延长试用期,提出解除合同比你未必要求赔偿,是合法的。
第2个回答  2020-03-26
找仲裁,企业违法劳动法,按照保护弱势群体的原则,企业应当给予你补偿,只是金额估计也不会太高,劳动者付出的时间和精力会比较大。追问

请问能赔偿多少

追答

能赔偿两个月工资已经不错了。

第3个回答  2020-03-26
公司违反劳动合同法,你已自动转正。
你可以向劳动仲裁提出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公司补偿。追问

现又让我继续上班

追答

选择权在你,要上班就好好工作吧

追问

我现在上不上班无所谓,他现在又不让我加班了,想逼着我辞工,不想给赔偿

第4个回答  2020-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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