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订劳动合同,引起的劳动纠纷问题!!!求助各位专业人士 【急急急】

我于2012年3月5日入职,工作为期2个月,于5月8日被开除,原因是因为公司效益不好,我入职至离职期间,公司一直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入职手续,工资是总经理以个人账户像我个人账户存入工资,我的证据比较少,除了银行对账单和名片,还有QQ聊天记录,没有太多的证据,请问这样可以胜诉吗,有什么特别注意事项还有根据劳动法可以得到的赔偿?如果单位不承认与我存在劳动关系,只是临时合作人员,我该怎么办啊?先谢过各位专业人士及朋友!!!!!!

  解除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法》第37条和第38条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权利,你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向用人单位申请,并由用人单位批准。解除劳动合同是你的决定,你只需要依法通知用人单位,并证明你书面通知到了,那么你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就是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就不会出现由你承担《劳动合同法》第90条规定的赔偿责任。如果用人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38条所述的情形之一,你不仅无需提前30天,还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要求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侵犯你的合法权益,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是没有经济补偿的。只要没有《劳动合同法》第25条的内容,约定由劳动者承担的违约金都是不合法的。

  递交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或通知)后,批不批无所谓,关键是要有人签收,做为依法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不良单位会说你是自动离职,没有交过辞职报告,你就有口难辩了。你提前30天(试用期提前3天,下同)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或通知,如果没人签收,你就到邮局寄特快专递,并在“内件品名”栏中填写“解除劳动合同决定(或通知)”,保留好底单做为证据,外加劳动合同就够了,如果用人单位不在工作的最后一天支付你的工资,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5条的规定,要求支付工资及相关经济补偿。

  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或通知内容最好明确以下内容:
  1、本人因…………(如果用人单位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该原因最好写明,便于以后举证。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侵犯你的权益,则可以写个人原因),决定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最迟工作到某年某月某日;
  2、请公司书面通知(该通知必须有公司印章,否则无效)本人于某年某月某日与某人交接工作,如未接到有效的书面通知,本人将视为公司无需本人交接,由此给公司造成的不便或损失,本人不承担责任;
  3、请于工作交接之日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之规定与本人结清工资和《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其他相关费用,并向本人出具《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该证明的内容应符合《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4条的规定,否则本人保留申请仲裁或诉讼的权利。如公司无需本人交接,则于某年某月某日(最后一个工作日)某时(下班时间)前完成以上事宜。

  注意保留好用人单位要求你向某人交接的书面通知、交接清单,这些都是权益受侵害时你依法办理了交接的重要证据。如果用人单位不出具向某人交接的通知,可以视为无需交接。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时的工资支付时间详见《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9条,经济补偿金支付时间详见《劳动合同法》第50条。如果不按时支付,可以按《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3、10条或《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办。不同的是前者可以直接主张,后者需要劳动部门责令后仍不支付才能主张。

  特别提醒:看我以上回答,要把书名号《》中所涉及的内容找到后,你才能充分理解我回答的意思。

  光脚的不怕穿鞋的,申请劳动仲裁吧,陪他玩到底,不服仲裁还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通过仲裁和诉讼,你就是输了,也会学到不少东西,至少知道以后收集什么证据才是有用的,劳动仲裁不收费,劳动纠纷诉讼案件受理费10元。

  我的百度空间有以上提到的法律规定,你可以去查阅。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2-06-08
解答如下:
第一、该用人单位违法,入职第2个月开始未签订劳动合同,应该支付你双倍工资;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10、82条;
第二、用人单位效益不好与你解除劳动关系,需要按照劳动合同法第46条支付经济补偿金,由于你入不到半年,可以要求补偿半个月的工资。
第三、前提是有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工资条、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等(其中有公章的工作证、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有一个足以证明劳动关系);
第四、申请劳动仲裁的时间为一年,建议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携带劳动仲裁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工商注册信息!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2-06-09
对于公司的违法行为,你至少可以主张以下权益:
1、入职第二个月的二倍工资;
2、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当于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建议:
1、与公司协商和向企业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解决这个纠纷,公司能够作出一些合理的补偿是最理想的结果;
2、你的案值太小,而劳动纠纷案件的维权成本比较高,包括时间、精力、费用(如果你自己没有能力申请劳动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诉讼的话,还要聘请律师的费用),到最后,哪怕胜诉了,对你来说也是得不偿失;
3、更何况根据你的描述,你所掌握的证据也有限。
当然,以上建议只是提醒你衡量各方面的因素,最终的决定还是要你自己作出。
第3个回答  2012-06-08
你上班有考勤卡吧,最次有考勤记录吧,如果都没有,你有工友吧,只要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总会有证据的,不怕他不承认。不过以你的情况最理想的状态是得到两个月的工资,值不值得折腾还得你自己掂量。
第4个回答  2012-06-12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经济补偿、加班费、补交社保,建议你委托律师代理应诉,自己个人很难维权
纵横法律网-江苏国磊律师事务所-路光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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