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5-12-28
你好,根据我国的法律法规,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范围上的房屋转移(包括买卖)登记时,需提交的手续是不一致的。就目前而言,国有出让土地范围上的房屋的转移除限购令以外,没有其他限制,但集体土地范围上的房屋的转移则不同。《房屋登记办法》第八十六、八十七条规定:“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转移的证明材料……申请农村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受让人不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不予办理”。根据以上条款,集体土地范围上的房屋转让是有相对严格限制。因此,明确房屋坐落的土地性质是办理房屋转移登记必备条件。近十几年,我市的城市建设的步伐比较快,老城区和新城区连成了一片,土地性质比较复杂。在没有提供土地证等确认土地性质的证件的前提下,房屋的转移登记通常是无法受理的。因此会出现“只有单本房产证,没有土地证的不能过户”的现象。建议咨询人应向国土资源部门申请土地登记,在领取土地证做到“两证”齐全后,再根据土地性质提供不同手续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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