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5-10-26
申请《建设用地批准书》
一、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3号);
《印发〈广州市申请使用建设用地规则〉的通知》(穗府〔2003〕16号)。
二、办理部门:建设用地处。
三、办理时限:18个工作日。
四、申请办理行政许可事项应提交的资料:
序号
资料名称
是否
原件
份数
条件
备注
1
法人资格证明
复印件
1
①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法人同时提交工商企业营业执照
②提供原件核对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
原件
1
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由所在单位加盖公章
②各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章授权委托1-2名代理人
③委托书应包含委托内容、权限、期限、代理人姓名、身份证件号、联系电话
3
受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复印件
1
①身份证、军官证、警官证、护照或其他身份证明
②提供原件核对
4
新申请使用建设用地核发《建设用地批准书》的申请
原件
1
①各单位加盖公章
②说明用地情况、建设工期计划等
5
已描绘用地界址红线、贴附界址点坐标列表的蓝晒地形图
原件
4
使用国有建设用地的
比例尺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附图
3
使用农民集体建设用地的
6
关于办理国有土地有偿(划拨)使用手续的通知
复印件
1
使用国有建设用地的
①各单位加盖公章
②提供原件核对
7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含补充合同)或《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
原件
1
使用国有建设用地的
8
已签订出让合同、已缴纳或政府部门同意缓交、免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证明的证明
原件
1
提供出让合同的需提供
9
各期已缴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业务费的发票、单据
复印件
1
使用国有建设用地的
①各单位加盖公章
②提供原件核对
10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附图
复印件
1
使用农民集体建设用地的
①各单位加盖公章
②提供原件核对
11
国家、省、市、市辖区计划部门批准建设项目的批复
复印件
1
①各单位加盖公章
②提供原件核对
12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书
复印件
1
使用农民集体建设用地的
①各单位加盖公章
②预审意见应表明所占用地全部为本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不占用农用地
13
历史用地土地权属证明
原件
1
涉及历史用地的
《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地产证》或《土地权属证明书》等历史用地土地权属证明
14
市房地产测绘所出具的套图成果
原件
1
涉及历史用地的需提供
①套图成果应用不同颜色的图线,表示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划定的用地范围和历史用地土地权属证明划定的用地范围
②套图成果需标示叠合部分面积
15
因宗案特殊情况,办理案件时必需的其他文件、证明材料
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收取原件、复印件的份数
根据档案管理规定,除图件资料以外,复印件一律采用A4或A3纸复印,加盖各单位公章,并向收件人员提供原件核对。
五、办理行政许可事项的程序:
申请人按《印发〈某市申请使用建设用地规则〉的通知》(〔2003〕16号)取得前述资料后,申请领取《建设用地批准书》。
六、办理行政许可事项的内部审批流程:
1、窗口收件;
2、建设用地处处领导派案;
3、建设用地处经办人审查、办理;
4、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建设用地处科长审核;
5、建设用地处处领导复核;
6、局领导签发;
7、建设用地处综合组缮印;
8、建设用地处经办人校对;
9、建设用地处综合组用印、分送交换、归档;
10、窗口发件。
七、授予行政许可的条件:
申请用地属于建设用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用地规模合理,供地方案经市政府批准同意的,授予行政许可。其中,使用国有土地的要求已经办理有偿(划拨)使用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