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事业单位考试。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旷工多少天,聘用单位能够解除合同?

四川事业单位考试。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旷工多少天,聘用单位能够解除合同?有的题是15日,有的是10日。 很懵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如果要解除聘用合同,事业单位提前30日书面通知。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
第十二条 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
第十三条 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
第十四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提出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的,事业单位应当与其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
第十五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六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或者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事业单位提前30日书面通知,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七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前30日书面通知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是,双方对解除聘用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开除处分的,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九条自聘用合同依法解除、终止之日起,事业单位与被解除、终止聘用合同人员的人事关系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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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6-26
受聘人员在聘用期内违反合同的,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聘用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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