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劳动合同规定一周上6天班,但实际一周上5天班,这样的劳动合同签了会有怎样的风险?公司是否违法?

公司最近安排新员工签合同,合同里面有一条是规定公司员工一周上班6天,每天工作8小时,但公司实际情况是一周上班5天,这样的合同是否有效?公司是否违法?要是签了,会不会出现给公司随便玩死的情况?

公司的劳动合同违反劳动法,是无效的。

根据《劳动法》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九条 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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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9-25
合同有效的,只要公司不存在克扣工资,那么时间工作时间有出入,是不影响劳动合同的有效性。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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