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6月15日来到的公司,来时和我们的副总谈好的,说试用期是两个月,签合同的时候试用期也是写的是两个月,合同期是一年的,现在满两个月了,和我一同进公司的一女生现在已转正,我提出转正申请,被告知我的试用期延长了一个月,到9.15日试用期才结束,事先没用任何的消息通知我要延期,当然我是不同意延期的。我也知道这段时间我所负责的部分现在是淡季,整个的商场都没我所负责的商品,所以我干的活也不多,但是我现在试用期工资很低1200,现在到了试用期满,又说给我延期,心中很不对劲,这还是个国企,在山东还是很不错的,但是出现这样的事情,我想问一下公司这样做合法吗?我该怎么做呢。。。。郁闷!
对啊,现在我负责的品类虽然很少但是很重要,是公司以后的一个大方向,现在急需用人,公司现在也不困难,挣了这多的钱,我也挺喜欢这工作的,现在也招了部分的应届生,但是他们什么都不懂,刚开始干,肯定还要经过很长的适应时间,但是公司这样对我真是太不公平了。
追答经常有人在网上问公平不,合理不,合法不,我只想说不公平又咋样,去告他,辞职,都不现实,有很多事情都不能如我们所愿,所谓人生不如意十之八九,所有不要老想公平不公平,啥事差不多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