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辞职,上级现在答应让我走了。为什么还要到下个月才算工资呢?这样子我要怎么办?

如题所述

按照法律的规定,劳动者非因特殊原因离职,一般有提前30天告知。在离开单位的时候,工资报酬双方要结算。
要是劳动关系已经解除,单位仍欠发工资,你可以直接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或直接到劳动仲裁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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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8-06
问下你们财务,当月发的是上月的钱,还是本月的钱!如果本月发的是上月的钱,那你只能等!
第2个回答  2011-08-06
公司的财务规定,
其实是不想给你,
一般是辞职当天就可以结算工资走人的!
第3个回答  2011-08-06
现在的公司基本上都这样,你只能等了
第4个回答  2011-08-06
难为你 跟他耗到底 要不现在跟他闹 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吧 坚持 不向恶势力低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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