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劳动合同如果到时间了没有续签也没有转正,此时是不是也是算试用期

在职期间跟公司签订了试用期劳动合同,时间为两个月,上面有规定说辞职要提前十五天申请,如果不提前申请,不予发工资,合同签订的日期是7月2号到9月2号,但是我辞职的时候是9月4号,当天说,当天走,走的时候老板也同意了,并没有说什么合同的事情,由于我走的时候是超过了试用期所处了合同之外的日期,但是老板说,但凡没有签订正式合同都算做试用期,不予以发工资,我能要回工资么。

第1个回答  2013-09-26
试用期满后继续用工的,虽未办理转证手续,视为已经转正,享有转正后的所有待遇。追问

就是说我已经到了试用期签订的合同之后了,但是没有签订正式合同也没有续签试用期合同,算做已经转正,但是我辞职的时候是当天说的当天走的,具体的说辞,正式合同没有见过我并不知道。是不是还会拿不到应有的工资。

还有,上面有一条写到,“试用期满并经考核合格者,将在试用期过后的第一个月内与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者,甲方予以解雇或延长试用期,但试用期最长不超过六个月”
我离职是4号,合同签订到2号

追答

你们的劳动合同条款有可能是违法的,建议带合同复印件找律师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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