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物流公司上班,有一天我们托运部退了两台松下电视回松下仓库,因为我们公司是运输松下电器产品的,当时我的上司说是包装破损,来到仓库是我看了一下确实是包装破损,就没开箱检查,第二天松下仓库的人收货是开箱一看,有两台电视破屏,两台电视的价值是30500元,公司老板第一时间说与公司无关,要我们自己赔偿,是我开始时在现场操作要承担一半的责任计15250元,我上司业务9000元,经理6000元,请问合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