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一家外企从事外贸跟单的工作,属于贸易性质的公司。现在由于我个人的工作失误造成货物做错,客户要求打折才肯收货,老板把打折的损失全部要我承担,这样的行为是合法的吗?我该如何处理?谢谢!
我们是出货的手提包,是标签纸贴错了,本来不同的款号是贴不同的贴纸,结果现在出货是贴的同一个贴纸。我们是从接单到出货都是一条龙跟先来的,供应商给我样板确认的时候时间太急,要赶UPS快递,检查得没那么仔细,就寄给客户了。客户一直也没发现或反应贴纸贴错的问题。所以就做货咯。这等问题我知道我有责任,只是不知道老板要我承担全部损失是否合理!
没有签劳动合同的,之前也没有签过这种赔偿合约。
追答那么,看数额,如果不想干了,走人,以没给办理社保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可申请仲裁要求赔偿自用工之日起最多不超过11个月工资的双倍工资赔偿,未缴社保赔偿等。如果还想继续干下去,公司会扣你工资作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