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时犯了错,让员工负责损失,这合理吗?

如题所述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严重失职或者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不支付经济补偿。如果给雇主造成经济损失,还可能需要赔偿。然而,在实践中,由于劳动者的失职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很容易引起争议。首先,严重失职没有明确界定,重大损害的数额通常没有标准。

工人的工作疏忽给雇主造成了巨大的损失。劳动合同终止后造成损失赔偿责任如何划分,能否要求劳动者全部赔偿?


工作失误造成的经济损失,公司将全额辞退赔偿

李莉是一家服装公司的行政人员,与该公司签订了一年的劳动合同。她的主要工作职责是负责销售人员的后台工作,为在外经营的人员提供物流服务。一天下午,商务人士陆续出门。大约15点钟,一个顾客来要求送货,但是负责这个顾客的售货员陈某不在。因为客户很急,联系陈某后,陈某让李莉帮忙给客户发货。


在发货过程中,由于李丽手头工作较多,急着发货,得知发货后发货批次有误,给公司造成了1.5万元的经济损失。随后,根据公司规定,陈某因将原销售员的工作交给客户而获得1000元奖金。李莉严重失职,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与李莉解除劳动合同,要求李莉赔偿给公司造成损失1.5万元。


公司在上述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合法?李莉该不该负责赔偿?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严重失职或者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不支付经济补偿。

但是,用人单位依照本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首先要明确员工的工作职责。即在规章制度或岗位职责上,有哪些情节属于严重失职;其次,要明确“重大损失”的标准。即由合法合理的规章制度界定,对可量化的损害后果确定明确的数额标准;最后,要充分证明重大损失后果与严重失职之间的因果关系。如果不能证明,仓促解除劳动关系,可能构成非法解除。

工作失误造成的经济损失,公司将全额辞退赔偿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因劳动者自身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赔偿经济损失赔偿。赔偿的经济损失可以从劳动者本人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款不得超过员工月薪的20%。扣除的剩余工资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的,按照最低工资标准支付。用人单位需要对你造成的损失承担举证责任。

也就是说,要使劳动者承担赔偿,单位必须首先证明损失是由于劳动者的前期过错造成的,然后证明经济损失的具体数额。那么劳动合同中有约定的,按照劳动者赔偿的约定执行。劳动合同中未约定、职工大会通过的规章制度也可以作为赔偿。

如果公司没有相关的赔偿制度,合同也没有规定这样的赔偿,那么员工就不需要赔偿,因为这种情况下劳动关系的主要责任由企业承担,也就是员工不能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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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3-29
不合理。损失应担由公司承担。但是如果损失确实由员工的错误或者过失造成,那么员工也要承担一定的责任,比如扣工资或者降级、开除等处罚。
第2个回答  2021-03-29
1、如果劳动者给用人单位造成了经济损失的,可以要求员工赔偿的,但是不能扣钱作为惩罚的。
2、《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第3个回答  2021-03-29
不合理,谁犯错应该由谁负责,而不应该一味的把责任推向员工,这会让员工生出不满,并且会辞职。
第4个回答  2021-03-29
不合理,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只要我们进行及时的弥补,还是有一定机会挽回损失的,不应该找借口或者他人来赔偿相关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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