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路宝大祥 今天发了每个柜台一张通知,上面是这样写的,公司服务科决定商场营业员在商场里不准打手机和接听任何电话(包括公司业务电话),营业员想要打手机和接听电话,请到商场后设施楼梯口打电话.如发现营业员在商场里打电话和接听电话.对上述情况作违纪处理,罚款额高大500元至2000远. 我想请问商场罚款的金额是商场可以随便规定的? 那如果商场规定罚款5000元至20000元.那营业员也要照罚吗? 那跟抢钱有什么分别?
我们是厂商员工! 商场员工就可以在商场内拿着电话随便打! 而我们不可以! 我知道在商场内打电话是不可以的.我只是想知道商场领导有权随便乱定罚款金饿的吗? 而且他们罚款开的都收据,都没有发票的! 没有发票的话罚的钱都是进商场领导的小金库的!那是不是算偷税漏税???
商城是没有罚款的权利的,因为营业员和商场不构成劳务关系。如果有罚款的,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第十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履行下列职责:
(一)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
(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三)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
(四)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
第十一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下列事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
(一)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
(三)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四)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五)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六)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七)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八)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情况;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
扩展资料
员工犯错企业不能罚款的案例:
小林自2010年开始就在昆明的一家机械厂工作,前段时间因为工作琐事和同事发生争执,小林在冲动之下打了同事几拳,但对方并未受伤。第二天,单位以小林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并造成恶劣影响为由,对小林处以1000元罚款并予以开除。
小林觉得疑惑,单位因为这样的事对员工罚款真的合法吗?据昆明市劳动监察支队介绍,其实法律并未赋予用人单位经济处罚权。最终,小林的原单位处罚并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违法,需退还小林的1000元罚款,并支付经济补偿金。
据了解,不少用人单位为了保障规章制度的执行效果,都会在规章中列明多项经济处罚条款。但是,现行的《劳动法》并未赋予用人单位经济处罚权,所以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中的经济处罚条款因缺乏法律依据而无效。
不过用人单位也有方法可以维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没有了经济处罚权,但现行的《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并未排斥用人单位通过与经济挂钩的方式行使管理权。
用人单位可以运用基础工资加绩效工资相结合的方式,将其对劳动纪律、工作质量、安全保护等方面的要求纳入绩效考核。另外,如果劳动者的违规行为确实给用人单位造成了经济损失,用人单位仍然可以要求劳动者赔偿。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员工犯错 企业不能私自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