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对商户的处罚不是商场说了算。商城和商户是平等的民事主体,谁都没有权力对对方进行罚款,这种行政处罚权只有在法律明文规定的情况下,相关部门才能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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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商场,指聚集在一起的各种商店组成的市场,面积较大、商品比较齐全的大商店。商户是指有实体经营场所的商家;如知识营销、网络营销、绿色营销、个性化营销、创新营销、整合营销、消费联盟营销、连锁经营渠道营销、大市场营销、绿色营销、娱乐营销等营销商家。商场与商户属于租赁关系。租赁是指在约定的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租金的行为。租赁存在的主要原因有以下方面:节税;降低交易成本;减少不确定性。租赁是一种以一定费用借贷实物的经济行为,出租人将自己所拥有的某种物品交与承租人使用,承租人由此获得在一段时期内使用该物品的权利,但物品的所有权仍保留在出租人手中。承租人为其所获得的使用权需向出租人支付一定的费用。租赁的主要特征包括以下四方面:(1)租赁一般采用融通设备使用权的租赁方式,以达到融通资产的主要目的。对出租人来说,它是一种金融投资的新手段,对承租人来说,它是一种筹措设备的新方式;(2)租赁设备的使用限于工商业、公共事业和其他事业,排除个人消费用途;(3)租金是融通资金的代价,具有贷款本息的性质;(4)租期内,设备的所有权归出租人,使用权归承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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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中户人民共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一十二条 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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