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内上班第一天就签了劳动合同,但是上班了三天觉得不合适,擅自离职了,也不想要工资了!这样可以吗

试用期内上班第一天就签了劳动合同,但是上班了三天觉得不合适,擅自离职了,也不想要工资了!但是没有当面和人事部门说,也没有办理离职手续,事后给人事部发了一封辞职邮件。想问一下,这样没有当面说辞职,擅自离职,会不会有什么后果?
已经自动离职了,就是没有当面说辞职。试用期上班的这三天内也没有做什么工作,就是熟悉环境,第一天签了合同是一式两份的,但是也没有给一份我!在签了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我这样擅自离职,需要承担什么后果吗?

擅自离职,在任何时候都不好,这既是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行为,也是个人职业道德问题。

一、《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依照上述法律规定,试用期内只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三天后即可离职,没有特别紧急的事情请等三天,给用人单位一个良好的职业形象。

三、在实践中,确有紧急需要马上离职处理的事情,可以和用人单位协商提前离职,一般来说,刚试用几天的人员,工作都还没有熟悉,单位也没有将重要工作放手地交给新人去做,如果好言好语地和单位协商,单位一般会安排其他人员代理,会同意还没进入状态的新人尽快离职的。

四、才试用了几天,确实要擅自离职,单位也不能采取什么经济措施,只是会影响到个人的职业形象,还有就是,如果确实给单位造成麻烦,而单位也不怕麻烦,可能会通过信用网或人才网等渠道登记或传播擅自离职者的不良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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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3-03
  可以的,但是这样做可能对公司的工作继续开展不太好。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七天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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