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八个月未转正,现在想离职,是否可以要求公司赔偿

我八个月未转正,现在想离职,是否可以要求公司赔偿
我签了三个月的试用期,可是我没有留根,当时不懂,过了三个月领导说我还没到转正资格,后来一直没转正,也拿的是试用期工资,当时谈好转正工资2800……3000,可是现在老板竟然说我自己要求不涨工资的,我现在想离职,申请也已经交了,但是现在新招来的一个人,试用期工资就2800,我想投诉他,我手里有我做的工资表及考勤表,有部门领导签字的,我离职日期写的四月一号,请问我应该怎么办?在线等

  劳动者八个月未转正,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非法延迟劳动者的试用期,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劳动者以此提出离职不能作为索取经济赔偿的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八十三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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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3-24
八个月的试用期,太长了吧,这点就已经违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约定的试用期超过《劳动合同法》规定时间的,超过的部分无效。超过法定的试用期限后仍然维系劳动关系的,将被视为已经过了试用期、进入正式劳动合同期,劳动者有权要求按照正式劳动合同期的标准获得劳动报酬,且用人单位不得按试用期的规定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等。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原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时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6-03-24
正常拿工资就可以了
没有赔偿追问

未什么不给赔偿,我工作了八个月,也没转正,也没签合同,还拿的试用期工资

追答

那你去劳动站咨询一下吧。

第3个回答  2016-03-24
是你自己主动离职的,怎么会有什么赔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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