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多了没有给我签订任何用工合同,仅仅就是填了个入职申请表,如果我现在辞职可以申请补偿吗?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6-16
被派遣劳动者是与劳务派遣单位订立劳动合同,而不是用工单位,因此,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用工单位同意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劳务派遣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下列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2、劳务派遣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劳务派遣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劳务派遣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劳务派遣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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