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日期不能易于合同执行日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合同的生效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十二条 合同成立时间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扩展资料:
案例:伪造“穿越”合同 上海一公司悔过并被罚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收到一份由案外人寄来的悔过书。悔过书中,案外人对自身妨碍案件执行的行为表示歉意,并表示 :“在之后的经营活动中,一定重视学法、懂法、守法,合规合法经营,严格在法律法规范围内活动。”
案件起因还要回到6年前。2013年12月,上海宇达投资公司与一家银行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以其名下房产对上海一虹公司的债务提供抵押担保。2014年12月,上海一虹公司向该银行借款2亿余元。合同到期后,一虹公司未按约进行还款。
银行向上海一中院提起诉讼,经调解,一虹公司承诺于2017年7月31日前清偿相关债务及利息,若未能履行,银行可对上海宇达投资公司名下房产的抵押物折价或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伪造“穿越”合同 上海一公司悔过并被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