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今年3月份来这个单位上班的,我来面试的时候主任说试用期2-3个月,试用期满后为我签劳动合同,三个月以后我去问他,他说我们单位的临时工从来都没有签过合同,我很恼火,但是又没有办法,前几天主任又说叫我好好的在着,合同的事到时候又说,我有种被骗的感觉。我想问下各位,从法律的角度该如何解决这个事?
可是我没有工作牌,单位上的人都没有,工资条也没有,正式职工是打卡进账,我是直接发到手上,发现钱。
工作服、同事证明、出入发行条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