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过三个月了单位还没有给签合同

我是今年3月份来这个单位上班的,我来面试的时候主任说试用期2-3个月,试用期满后为我签劳动合同,三个月以后我去问他,他说我们单位的临时工从来都没有签过合同,我很恼火,但是又没有办法,前几天主任又说叫我好好的在着,合同的事到时候又说,我有种被骗的感觉。我想问下各位,从法律的角度该如何解决这个事?

公司不签订劳动合同不缴纳社保劳动者可以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双倍工资赔偿。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劳动合同。逾期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要求双倍工资赔偿。 用人单位用工3个月才签合同,应当支付2个月二倍工资。
法律分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在用人单位录用员工起,三十日内应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员工交纳社保、医保。试用期的规定在三个月至一年的,试用期为一个月,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为二个月,三年以上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用人单位用工3个月才签合同,应当支付2个月二倍工资。用人单位应当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所在单位三个月后才与签订合同,那么单位应当从用工第二个月起至签订合同时止,支付双倍的工资。现在可以主张单位支付双倍工资的差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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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11-11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在用人单位录用员工起三十日内应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员工交纳社保、医保。试用期的规定在三个月至一年的,试用期为一个月,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为二个月,三年以上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如果你还在乎这份工作,你可以忍一下,忍不了,你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要求单位因没一你签订劳动合同而支付二倍的工资,同时以没有为你交纳社保为由提出离职,这些法律都是支持的。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9-01-31
按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在用工的一个月内要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从满一个月的次日起应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对于试工期的规定是“劳动合同期不满一年的试工期不能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少于3年的试工期不得超过2个月、3年以上的固定期限或者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试工期不超过6个月。”你们单位领导的话就是在骗你敷衍你看你不懂法律欺负你。你可以和他谈劳动法的规定(你不想干了,或者吓他一下)你可以到你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都是免费的)请求双倍工资赔偿。如果这份工作对你不是特别重要,你就去申请劳动仲裁肯定能获得双倍工资的赔偿。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1-07-19
1. 搜集能证明你曾在此单位工作过的证据,如工作证、工资条、工作记录等有你本人或上司同事签字的凭据,最好有该单位的公章。
2. 拿着证据,找一家当地政府劳资仲裁机构,举报该单位。
3. 拿到补偿后下次一定要签了合同再上班。
第4个回答  2011-07-19
1、保留你从入职到现在能证明你跟这家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并且一直保存下去,尽量收集一些有力的证据,如一些带公章的工作牌、入职登记、工资条以及其他证明文件。
2、你正常工作,只要出现如解除劳动关系、为按法律规定购买社会保险等会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再用你手中的证据。追问

可是我没有工作牌,单位上的人都没有,工资条也没有,正式职工是打卡进账,我是直接发到手上,发现钱。

追答

工作服、同事证明、出入发行条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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