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过三个月了单位还没有给签合同

我是今年3月份来这个单位上班的,我来面试的时候主任说试用期2-3个月,试用期满后为我签劳动合同,三个月以后我去问他,他说我们单位的临时工从来都没有签过合同,我很恼火,但是又没有办法,前几天主任又说叫我好好的在着,合同的事到时候又说,我有种被骗的感觉。我想问下各位,从法律的角度该如何解决这个事?

第1个回答  2011-07-19
合同法规定: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超过一个月 ;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超过二个月; 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试用期不超过六个月。如果不想在这个单位上班,可以直接要求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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