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要看你们劳动合同中关于奖惩是怎么规定的,有没有具体细化到员工过错造成公司损失赔偿标准的。一般情况下员工的过错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可以承担部分赔偿责任,但就你本身这件而言你是有重大过错的,你作为一个收银员犯个严重的工作错误,也直接给公司带来了经济损失,如果这个损失没有第三人或者其他的因素完全是你的过错造成的话,那么公司要求你承担全部责任是可行的。至于你说的承担百分之20这是你理解上的一个误区。这个所谓的百分之20是指按《工资支付暂行规定》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以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能超过劳动者工资额的20%。如果劳动者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了这种情况的赔偿条款,则公司有权从劳动者的工资中扣除一部分来赔偿公司的损失,但不能超出劳动者工资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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