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了套二手房已经过完户了,各项税费也交了,房产证也拿到了,但是房主又说不卖了怎么办?

原因是向银行申请的贷款一直没放下来,房主闲时间太长

房屋完成过户手续,取得房产证,即表示取得了房屋所有权,出卖人不能要求返还房屋。

《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

但是,由于买房人未能申请下来银行贷款,导致其未能如期支付房款,应当承担适当的违约责任,比如,支付违约金等。

《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

扩展资料:

《合同法》关于违约责任的规定:

第一百一十二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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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2-18
一般银行发放贷款的时间是40个工作日 ,可能差不多接近50天左右的时间 ,看你合同是怎么签订的吧 ,既然已经过户了 ,那么现在房屋产权已经归你所有 ,他已经无权处理现在这个房子 ,而是你卖不卖的问题 ,你刚刚花了钱 买的房子 ,又花了那么多的税钱 ,怎么会这么快又卖房子 ,现在来说 他对你是毫无办法的 ,可是 不管怎么说 ,还是 和‘为贵 ,如果距办完贷款手续 ,不足50天 ,就在等等 ,如果超过50天了 ,你是也有义务敦促银行早一些把款放下来 ,毕竟银行是给你贷的款 。 一般来讲 ,在这个问题上 ,由于我们不能确定贷款发放的时间 ,所以,都是签订以银行放款日为准 ,3日内交接钥匙 ,他已经无权不卖了 ,不是他的房子 ,剩下的只是怎样交房的问题 。 ,看明白了吗 ? 但愿能帮到你 。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4
嫌时间太长,要是不卖,可能要再付一遍营业税什么的东西了吔,过户完成了,户名都改成你的了,就意味着这个交易已经完成了,如果再改回他的名字,等于他从你手上再买一套三手房回去了。这属于另外一个交易了,要重新交付一次你们刚交完的钱,契税什么的,就算是按原价转让,也是每人损失一整套费用(如果原合同是各付各费的,那么原来是你出的钱现在是他要出一份,原来是他出的钱现在变成你也要出一份,如果要是原合同他是净收多少钱的,所有过户费用都是你出的话,那么现在就变成了所有费用他都要再出一份了,反正是同样的损失)。没数为的,再说钱收晚了也不完全是你的责任,跟原房东算算这笔帐,你再补贴他点利息损失,大家都有好处就算了,不然你们等于转了一个圈,你还是没有房子,他还是没有钱,但大家都交了几万块的税金及过户费,那不就成了俩傻瓜了吗,白白丢了一笔(他省可能就省下了你那笔中介费吧,你们都相识了,不用中介搭桥了,但如果还有些手续还在中介手上的话那还得给,如果那样最高兴的应该是中介,房子最终没实质卖成,却连续做了两单生意)。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1-02-18
你这个问题就问的不对吧 房产证已经拿到手了 房东怎么能说不卖呢 再说了 难道是你们没有付款就先过户了????不对吧 不会有这种事吧
第4个回答  2011-02-18
看交易合同的期限了,如果超过期限,就是你的责任,他有权收回,

如果没有到可以退约的最后期限,你有权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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