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下有关劳动法的问题

我在一家公司入职了6个月还没转证,也没跟我签合同,没买医保 如果我去劳动局投诉 公司是否应赚我双倍工资? 去投诉要拿出什么证明吗?

【未签订 劳动合同 二倍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未缴纳 社会保险 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一项规定: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第三十八条第三项),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关系 举证】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2005)12号第二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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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3-02
你要证明你在本公司做满六个月就可以了。
第2个回答  2011-03-02
可以,你要提供和单位的劳动关系证明。上岗证,工作证,职工花名册,两个以上同事证明等材料。双倍工资投诉是拿不到的,必须要仲裁,百分百胜诉,
第3个回答  2011-03-02
理论上讲,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第1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如果投诉后,单位不同意支付你双倍工资,则该争议须经仲裁机构裁决。
第4个回答  2011-03-02
不要去劳动局投诉了,想要拿到赔偿直接去劳动仲裁吧。
首先你要证明你在公司工作了6个月。用工资卡、考勤表、同事作证等等。
你现在可以向公司提出如下要求:
1、要求订立出面劳动合同,如终止劳动关系则应给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2、支付5个月的双倍工资;
3、补缴6个月的各项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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