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商品房过了使用产权年限,又成了危房,会怎样处理?政府拆了?买房者会—无所有吗?

如题所述

目前没有明确的政策能够回答。

目前我国的房屋制度,土地和土地上面的房屋是具有不同的所有权的。房屋所有权(即房产权)是永久的,没有期限限制,只要房产没有完全毁损灭失就能一直享有。而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比较常见的是40年、50年和70年。

房屋所有权期满后可自动续期,土地使用权可以再次申请土地使用,申请使用需要补缴多少土地出让金,应该以什么样的标准补缴,拥有房屋产权的业主是否愿意缴,能否缴得起,一旦有房屋业主不愿意缴纳,土地上的房屋该怎么处理?这一系列的问题暂时还没有明确的政策能够回答。

扩展资料:

买房时要注意产权问题:

1、无产权:产权房,通常意义上的小产权房,这种房屋的产权不是由国家颁发,产地产产权登记部门进行查询,核实产权的真实性。

2、存在共有产权人:很多房子其实都存在共有产权人,而根据《合同法》规定:未经全部共有权人同意,所签署的合同可能无法履行。所以大家在购买房屋的时候还要注意一下房子是否存在共有产权人,如果卖房人为已婚人士,买房时,最后让其夫妻双方到场,确认两人均同意出售房屋才行。

3、优先购买权:其实很多人都享有房子的优先购买权,其中房屋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是比较常见的,购房者要特别注意。如果购房者要购买正在出租中的房子,要先拿到承租人不购买该套房屋的书面凭证,当然也可以等到租赁关系结束后再购买该套房子。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70年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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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6
1,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如国家需要收回土地,且必须连同地上建筑物一并收回时,这时会出现一个问题,由于房子在开发时有先有后,但土地使用权的终止日期是以土地出让合同上的终止时间为准,即土地使用权到期,而房产还未到报废的年限。这时收回土地使用权则要给予地上建筑物所有人相应补偿;如果不收回,地上建筑物所有权人可以在届满前一年向国家申请续期,并重新缴纳土地出让金。
2,房屋产权是所有权,土地使用权是国家出让的。所谓房地产使用权,其实只是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决定了房产的使用权。
3,业主所有的住宅除了拥有房屋的所有权外,还拥有该房屋的国土土地使用权,还具备所占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也就是说如果房屋产权到期房子还在的话,房子依旧是你的,只是要补交土地税。房产产权期限是指房子所占的土地的使用权,而不是房子所有权本身。国家规定,城镇建设用地为国家所有,个人和企业可以有偿使用和交易使用权。
4,住宅的使用权限是70年,从该地取得日算起。购房者只要有合法的产权证,房子就是私人财产,不属于国家。只要房子还在,个人就拥有该房子的所有权。 房产权70年从开发商开始盖房就开始算了。
5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区别在于:房屋所有权(即房产权)是永久的,没有期限限制,只要房产没有完全毁损灭失就能一直享有;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
第2个回答  2015-07-22
  《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1、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应当予以批准。获得批准续期的,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这样,你的房产所有权便得以延续。当然,变成危房强制拆除的除外。
  2、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房屋所有权也就自然消失。
  3、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即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房产,根据收回时的残余价值给予相应补偿。
  《城市房地产管理》中的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年限届满,如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应当至迟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众利益收回该土地,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到期了如果房子还在的话,房子依旧是你的,只是要补交土地税。房产产权期限是指房子所占的土地的使用权,而不是房子所有权本身。国家规定,城镇建设用地为国家所有,个人和企业可以有偿使用和交易使用权。住宅的使用权限是70年,从该地取得日算起。购房者只要有合法的产权证,房子就是私人财产,不属于国家。只要房子还在,个人就拥有该房子的所有权。
第3个回答  2012-10-14
现在还没有发现什么地方的房子有50-70年房龄的,所有会在使用年限之前拆迁,国家会赔偿你同样面积的房屋,或者按照市场价折合成人民币赔偿给你。即使过了土地年限国家一样会赔偿房屋给你,那时候你的房子就变成了划拨地,意思就是国家租用给你的,土地性质为划拨地的房子每次买卖,产权变更都需要向国家缴纳土地出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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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2012-10-15
一般来房子倒了只能自费重建,政府不会拆,但是你自己住不安心。谁说没有房子房龄70年以上的?每个城市或多或少都会有老城区。你可以去老城区看看那里的居住环境。
不要用当前房地产开发短期所产生的事物去映射未来的问题。如果城市开发放缓,那就不一定有拆迁。再次重申一个非常重要的观点:买房子就是买商品。房子也有合理使用年限。世界上没有商品能世代无限保用保修。
即使70年后你没了房子,只要国家能有足够的廉租房提供给老人也不是什么坏事。房子这东西生不带来死不带走。自用一辈子已经足够,为何看得这么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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