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法!
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可以仲裁主张加班费。
10月1——3日安排工作不支付加班费违法,其余时间调休合法。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法定休假日安排工作的,应当按不低于工资的300%支付加班费。
休息日安排工作的,应当首先补休,不能补休的,按工资的200%支付工资报酬。
国庆节放假期间,其中10月1——3日是法定假日,安排调休不支付加班费违法;其余为休息日或者调休,安排补休合法。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参考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引用时间2018-1-11]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怎样维权呢
追答可到当地劳动局投诉处理。
怎样维权呢
追答向劳动监察处举报,请求干预并查处。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怎么维权呢
追答具体,没法维权,顶天补偿你三天的工资,你就可以卷铺盖款走人了
追问说个鸟啊
追答关键是社会就是这个社会,维权顶天是给你该得的给你,但是这样的员工如果你是老板你会留下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