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试用期的工资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转正工资的80%,但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合法吗??

如果试用期的工资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转正工资的80%,但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合法吗??合同上写着转正工资是3536,如果按80%算除以21.78乘以出勤天数16天,我的工资有1600¥。如果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算,我的工资1720¥除以31天乘以出勤天数16天,才600来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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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法,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支付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而且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这两个条件必须同时满足,而不是只满足其中一条。
法律分析
用人单位滥用试用期的一个表现方面是试用期间付给劳动者的薪金待遇低于法定标准。对试用期间劳动者待遇过低或得不到保障突出的问题,劳动合同法做出了有针对性的规定,给出了最低标准。也就是说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劳动合同里约定了试用期工资,而约定的试用期工资又高于最低标准的,按约定执行。约定试用期工资应当体现同工同酬的原则。试用期间劳动者提供的价值不意味一定小于正式工,所以不能当然地认为试用期间劳动者的工资就是最低标准,这不符合同工同酬的原则。这样理解也扼制了用人单位的利益驱动,为使用廉价劳动力提供便利而滥用试用期。另外,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所以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任何用人单位视试用人员为廉价劳动力,随意压低基本薪水的行为,都是违法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六条 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
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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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7-30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支付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而且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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