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两个月,为什么公司要等试用期结束才能把属于我的那份劳动合同还给我?

签了两年,试用期合法,只是想知道为什么要到试用期结束才能拿到属于自己那份已经签订的合同

  用人单位的这种做法是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行为。

  但现实当中这种情况常有,有的用人单位还存在自始至终不给劳动者劳动合同、有的用人单位还存在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这些都是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行为。

  用人单位不惜违法还要这样做,主要的目的就是为了掌握主动权。‍

  《劳动合同法》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八十一条 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