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内没签劳动合同,因为请假不同意请求辞职,单位说一个月之前辞职才有工资,辞职就走没有工资,这样合

超市内没签劳动合同,因为请假不同意请求辞职,单位说一个月之前辞职才有工资,辞职就走没有工资,这样合法吗?工资能要回吗

1、对于没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是有责任的,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员工入职的一个月内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否则员工有权从入职的第二个月起请求双倍工资,所以你可以尝试从入职的第二个月起请求双倍工资(一般最多11个月,但你可以尝试请求更多)。
2、对于辞职,法律规定的是劳动者需要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试用期的只需提前三天即可,时间到了之后不论单位同不同意你都可以去办理离职并要求单位结清工资。
如果说你没有提前通知现在就走,也是可以的,只不过如果现在走给单位造成损失,单位是可以要求你赔偿的,但是单位需要举证证明有损失,而且损失是和你辞职有关,否则也不能要求你赔偿。
还有一种办法就是,如果单位没有给你缴纳社保,你可以以此为由发个通知给单位,直接通知单位以单位没交社保而立即解除劳动关系,并可以要求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3、反正不管是你现在走也好还是现在写辞职信等三十天后再走也好,如果单位扣你工资,都是违法的,你可以要求单位全额支付你工资,还可以要求双倍工资。
如果单位不给,你就直接去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不收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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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08-14
明显不合法,第一你可以要求没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从第二个月开始 ),第二你辞职工资就应该结算至你离岗之日,他们可以要求你提前一月申请,但不能扣发你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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