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委托方收回后直接销售的应税消费品,所纳消费税直接计入委托加工物资成本?

如题所述

反过来想,如果不是直接销售而是连续生产,将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记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的借方,待最终应税消费品缴纳消费税时予以抵扣。凡是不能抵扣的,就进成本。
计入委托加工物资成本的还有:随同加工费支付的、不得抵扣的增值税,发出的用于委托加工物资的材料,支付的委托加工费,支付的收回后直接销售或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的委托加工物资的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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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4-30
委托加工的物资收回后,应将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计入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借记“委托加工物资”,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
其意思就是说该存货收回或直接销售的,就不用再缴纳消费税了。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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