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8月22号离职,公司每个月10号发放工资,现在已经15号了还没有发合理吗?

8月22号老板让来办交接,本来这个月10号应该发上个月21天的薪资,但是一直没发,老板在这个月10让我们写离职报告(离职那天没写),已经交过去了但是工资还没有下来,并且还和我们说钉钉一篇日志没写扣50块钱,现在需要去核对日志信息,但是没写日志扣钱这个事情我们并不知情,请问我们该怎么办呢

先问一下为什么没发工资,电话录音或者保留聊天记录
然后去劳动监察投诉单位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工资应该离职时就结算清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追问

谢谢,没发工资是说因为我们有日志没写。需要核对有多少篇没写,然后一篇扣50块钱。算好了再给我们发,还有就是离职的时候只是让我们办交接。现在让我们写离职报告,写完交了再核对日志算一下最终工资这样。

追答

是可以先写离职,最后办离职手续时要同时结算发放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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