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卖了。对方没过户。老人不在了。我有义务为他过户吗?

如题所述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这属于房产过户登记问题。
一、根据我国《物权法》第九条的规定,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在您父母去世前并未办理过户的前提下,房屋的产权还归属于您父母,在户主去世后您作为继承人成为新的房主。
二、根据《物权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虽然这套房产没有办理过户,但并不会影响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您作为房屋的继承人,需要履行合同义务,先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再同房屋的买房办理交易转移登记,否则买方可以起诉至法院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三、若您不愿意办理过户,可考虑对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进行举证,若您父母与买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是无效的,则在返还对方购房款及利息后可不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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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6-03
你当然有这个义务。毕竟房子也不是小数目,你想占这个便宜他肯定不会善罢甘休的。到时候肯定要打官司
第2个回答  2020-06-03
这个应该是有这个义务为他过户的,如果不过户以后会有的很多的麻烦事,要你去操心。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20-06-03
您好!为您解答如下
如果老人先去世再卖房,你应该为他过户,房产证上就没有老人名字了。否则,支付物业、水费电费等,都要找你,可能会发生拖欠的情况,很烦。
第4个回答  2020-06-03
好复杂,你到房产局去咨询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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