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伤残鉴定十级,公司说我休息期间的工资按基本工资算,这合理吗?还有具体的赔偿有哪些?

左腿股骨颈骨折,保守治疗,伤残鉴定10级,公司说我休息期间的工资只能按基本工资算,这合理吗?社保局不给报销的护理费跟药费怎么办?出院记录上注明了要绝对的卧床休息,因为不能动在家2个多月吃喝拉撒都在床上,这期间有护理费吗?还有就是鉴定了10级伤残具体的赔偿有哪些?不好意思问题有点多,需要懂的人帮忙解答一下,谢谢您了!!!

第1个回答  2019-02-03

工伤十级赔偿标准

1、标准: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2、要求: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分别按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本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3、备注: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第2个回答  2019-02-08
很高兴来回答你的问题。我也是一名工伤者,已经二审结束了。公司显然做法明显是不合理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者医疗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如果你离职会有三个一次性的赔偿
第3个回答  2019-02-03
这肯定是不合理的,应该按照你评残的等级然后对应的多少个月你的个人工资算的。
第4个回答  2019-02-28
工伤休息期间的工资应当按照工伤职工受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发放,包括基本工资、加班工资、奖金等。
停工留薪期间的护理费用人单位承担。
不报销的医疗,到底是用人单位承担还是工伤职工承担,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本律师认为应当单位承担,更合理。
工伤赔偿项目: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果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还可以获得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第5个回答  2019-02-12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所以单位做法完全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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